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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生命之桥 应对用血紧张——无偿献血和病人用血,有备才能无患

作者:肖天晴 来源:输血科 发布时间:2025-01-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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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同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三号主席令,自1998年10月1日起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百度百科中描述:世界卫生组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国际献血组织联合会、国际输血协会决定从2004年起,将发现ABO血型系统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卡尔·兰德斯坦纳的生日,每年的6月14日定为“世界献血者日”2024年6月14日是世界献血者日20周年。

2024年6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线访谈》栏目举办了《感谢您,献血者!》世界献血者日专题访谈,参加访谈的嘉宾有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研究员王露楠、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副主任王鸿捷、上海市血液中心主任张晰。

参加无偿献血者,献血后自己本人和亲属可享受无偿献血的一系列权利,包括血费减免、优先用血等。即使在血液紧张的季节,有献血证的患者可以优先使用血液。但在采血特别困难时期,有可能不能及时满足自己或亲属用血需求,患者或亲属产生不满情绪,这需要临床医护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在血液供需矛盾越发突出的背景下,作为病人或病人家属,我们有必要了解基本的无偿献血和输血常识,做到有备无患。

医院没有足够的血液,病人输血就困难,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来自三方面:

一、输血需求增加

1.临床医生和研究人员开创了越来越多针对疑难杂症的手术和内科治疗方法,使得以前的一些绝症可治疗或治愈,这其中一些就需要更多的输血来支撑。

2.公众健康意识增强,医保政策普及度提高,人口老龄化加剧等,使得医疗需求增加,输血需求也随之增加。

二、血液来源不足

1.合格献血者是血液的唯一来源。医院用的血液,只能由具有资质的法定血站采集、制备。目前还没有工业化、规模化生产的血液。?

2.通过献血前健康检查的合格献血者有限。①特殊年龄人群不能献血,我国献血法规定的献血年龄为18至55周岁,长期献血者可以适当延长。②体重过低者不能献血,我国献血法规定男性献血者体重需≥50Kg、女性献血者体重≥45Kg。③特殊疾病不能献血,包括感染、贫血及近期有输血、手术等。④捐献血小板还要求血小板数量≥150×10?/L、红细胞比容≥0.35,使得符合捐献的献血者更少。

3.合格献血者需按规定献血。①献血间隔规定,全血捐献的时间间隔为半年,血小板的捐献间隔不少于2周。②献血次数规定,一年捐献血小板不能超过24次。

4.捐献血液需要无私奉献精神。无私付出时间成本、劳动成本、心理建设成本和生理健康成本等,任一因素均影响血液捐献。

5.献血负面宣传影响力大,正面宣传力度不够。①受传统思维影响,加上科学知识普及不到位,公众对无偿献血的接受度不够。②捐献过程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比如晕厥,血液供需矛盾时的输血困难体验等,都可能成为无偿献血负面宣传的来源。

三、血液保存期短

全血和红细胞的保存期最多35天,血小板最多5天。不断增长的需求和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使得输血困难越来越普遍。

四、参与无偿献血并正面宣传

我国的千人口献血率只有10‰左右,而发达国家已经超过了30‰。所以发展空间还很大,平时积极参加并正面宣传无偿献血,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其中,形成一支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无偿献血队伍,血液供需矛盾自然就缓解了。

五、理性对待无偿献血负面舆论

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舆论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面对网络上的无偿献血负面舆论,我们应理性思辨、专业咨询、谨慎参与讨论。

血液是宝贵的资源,要使用好。严格输血指征,杜绝不必要的输血,杜绝人情血、安慰血,让爱心的血液发挥最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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