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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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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肠内营养配制室负责医院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工作。

  2.工作人员进入配制室需严格洗手,戴帽子、口罩并二次更衣方可进行配置操作。肠内营养配制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出、逗留。

  3.配置前应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配置中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应遵守有关规定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应分装入消毒过的专用容器中,再次对制剂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4.遵守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配置好的制剂实行留样制度。

  5.肠内营养制剂的分发应有交接制度,由交接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分发至各病区肠内营养制剂的数量及配制时间应有记录。

  6.营养护士或营养技师(营养师)应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范进行营养治疗产品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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