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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查房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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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临床营养科应对采取特殊营养治疗及肠内肠外营养支持等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对建立营养病历的住院患者实行三级查房制度。K科主任每周查房不少于1次,高年资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3次,低年资营养医师每天查房不少于1次。营养技师、营养护士或营养师助理(营养士)应配合临床营养医师,了解患者进食、治疗的情况,进行膳食评估,按临床营养医师开具的饮食医嘱和营养处方拟定相应食谱,由管理营养师(由临床营养师轮岗)监督执行。

  2.临床营养医师和营养技师(士)应每日按时查房,询问病人营养药品、制剂的使用和进食情况,仔细体检,认真阅读临床病历,与临床医生进行有效沟通,共同拟定整体诊疗方案和营养监测计划。及时记录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资料,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程录和营养病历,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调整营养治疗方案,做到临床营养治疗与临床医疗密切结合,促进病人康复。

  3.在营养查房时,应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4.在营养查房时,应对应用营养支持的病人明示营养治疗的风险和营养制剂报销情况,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