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复印流程
▲办理时间:
出院结账后7个工作日(备注:等待特殊检查结果报告者除外)
▲地点:
3号门病案室复印窗口
▲窗口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温馨提示:如您需要办理病历复印邮寄,请在住院期间或出院时到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复印需提供证明材料情况说明
▲患者本人办理:
1、 出示患者本人身份证
▲患者委托代理人办理:
1、 出示本人身份证
2、 出示患者本人身份证
3、 患者委托办理复印的委托书(需要患者签字)
▲死亡患者的法定继承人办理:
1、 死亡证明
2、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明
3、 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死亡患者的法定继承人代理人办理:
1、 死亡证明
2、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明
3、 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 法定继承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办理:
1、 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 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前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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